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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道德能力是现代型社会公民应该具有的一种理性地参与公共政治活动,合理地规划自己生活的能力。公民道德教育应该以培养公民道德能力为重要内容,关心道德生活、道德实践,塑造好公民。  相似文献   
2.
全文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思想出发,从四个方面比较系统概括地论述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同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社会实际,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我国现阶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以及实施素质教育所应解决的客观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就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对现行师范院校所使用教育学这门学科内容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思想进行对照分析,阐述这门学科在某些知识内容上思想观点的陈旧性,以及吸收新课改、理念的紧迫性,以引起著者、编者、教者和学习者们的思考和注意。  相似文献   
4.
一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1874-1945)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他的人学思想在西方现代哲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在各种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  相似文献   
5.
目前,家庭幼儿智力的发展,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本文就关于幼儿智力发展方面的一些问题,阐述本人的一些粗浅想法,以资讨论.记的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在家庭里,人初次向社会生活迈进.一位名人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掌握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父母手中,因此我们必须启发父母——人类的教育者.鲁迅先生也说过:“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为一个完全的人.”这些都是先辈名家关于家庭教育重要性的精湛论述.随着科学的发展.在教育科学不断发展的今天,仅通过一次教育的人,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了,于是人们把教育向两极延伸,向前进行早期教育,加紧幼儿的早期智力开发,向后进行劳动者的在职教育,活到老学到老。家庭教育成了人类社会全部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学校教育、社会改育一并构成一个国家教育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6.
高师小学教育专业因其植根大学文化、面向小学、属性教育、立身专业,决定了高师小学教育专业与其他师范类专业相比较,具有学术性、师范性、基础性共性的特点;因其实践领域指向小学,还应具有启蒙性、综合性、活动性等独特的个性特点.理性思考高师小学教育专业应有的基本特点,有利于建构较为适恰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7.
笔者从对教育学认识的非科学化、对教育学态度简单化两方面入手,对我国教育学发展到目前为止不尽如人意、处于尴尬境地的原因进行了思考,以期对教育学的学科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张文瀚 《教育导刊》2011,(10):12-15
教科书中的榜样往往承载着诸多道德期望,使榜样本身具有某种“仿真性”的特点。仿真即意味着超现实,是某种偏离现实的真实和逃离本真追求的虚幻的理想。如过度宣扬和包装,反倒容易造成对生活之真和教育本真的僭越。教科书如何协调由过度追求完善、完美的人物及其德性所导致的“伪真”与由现实世界中的经验生发之真、教育本真意义上之“真”的关系,成为关键。  相似文献   
9.
汉代甲渠候官颇具严密性的后勤管理,是汉帝国军事经济制度、财政制度在边郡地区得以贯彻和执行的高度体现。在戍卒衣装、戍吏俸禄、盐粮等供应方面,甲渠候官的物资消耗数额庞大。每年甲渠候官须定期制作带有预算性质的各种簿籍文书,上呈居延都尉府申请拨付钱粮等各种物资,以满足机构运转的需要。在钱、粮、食盐等物资的领取、输送、储存和分配诸环节,甲渠候官依据严格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各种物资,并接受居延都尉府的严密监督,候官自身没有独立的财政权。以财政、经济等有力的手段,汉政府实现了对甲渠候官等军事机构日常运转的有效管控,进而实现了对边郡地区卓有成效的管理和统治。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民关注教育界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热切盼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审议通过正式颁布了,并将于今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法》的颁布,是教育发展客观规律的反映,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对于我们结束以往凭政策、文件、行政干预办教育的局面,走上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保障。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所走过的曲折历程,实际上就是一部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教育发展的这一客观规律,揭示教育立法这一规律的过程。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即从一九五一年开始,政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的指示》、《关于改革和发展中学的指示》,并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规,如1950年七月2 8日政务院批准发布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专科学校暂行规程》、《私立学校暂行规程》等;经政务院批准,教育部于1952年5月18日发布了《小学暂行规程》、《幼儿园暂行规程》、《中学暂行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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