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3.
为了及时处理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档案问题,防止流失,1998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研究、联合下发了《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档案处置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防止档案散失;区别情况,依法、合理处置;维护档案的安全、便于有关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规定了分类进行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其中对没有去处的档案以及部分党群、行政管理档案要求移交给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所在地国家档案馆."寄存"成为改制企业档案存放的一种重要方式存在.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