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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推动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5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简称《规定》),明确包括实习指导教师在内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规定》的印发,凸显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对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出了新要求。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管理关系到学校、企业、教师三方面。高职院校过去一般由学校层面直接进行管理,管理较为粗放。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正在推进二级管理体制改革,二级部门拥有了更大的管理自主权,其中就包括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管理。随着管理模式的转变,对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而需要将教师企业实践的绩效评价体系作为高职院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约束和激励内容,并结合二级管理模式的特点与要求进行整体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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