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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成式人工智能革新了内容创作关系,推动了群体智能创作的兴起。群体智能创作兼具创作主体广泛性、创作过程协同性与知识产出共享性特征,现有基于AI提供者利益、使用者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AIGC权属方案难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基于使用协议的实践方案出现权责失衡。而以控制原则与权益分享原则为基石的权属方案能够兼顾个体性利益与群体性利益,顺应AI风险治理思路,有助于促进AIGC的利用和传播。依据控制原则将AIGC归属于使用者符合劳动财产理论,能够实现创作与传播的正向激励,满足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权益分享原则,可以在AIGC上设置共享协议,针对AI提供者与在先创作者分别设计“限定用途”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的许可模式,并附随于AIGC全生命周期,实现各主体间的实质公平与群体智能创作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利用LabWindows/CVI方便、快捷地设计出用户操作界面,结合Matlab大量的信号处理函数,设计一款用于采样频率转换的改进Farrow结构的滤波器,可以在设计的面板中输入滤波器的各项参数并显示滤波结果,能很好地用于实际工程中。  相似文献   
3.
陈俊凯 《中国科技论坛》2024,(3):160-167+176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信息内容治理构成严重挑战。现行以显著标识附随为核心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信息披露模式信息承载能力有限,忽略服务提供者以外的其他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不利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发展。基于对“模型训练—内容生成—信息传播”各阶段信息披露目的与目标受众的考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信息披露要素应包括技术性信息、权利描述信息、人工智能贡献度信息以及警示性信息。在信息披露的程序设定与配套举措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信息披露应根据不同场景需求设置查询式与类权利管理信息式披露模式,明确使用者承担未准确披露的瑕疵责任以及传播平台负有主动标识义务,并加强参与主体间技术互操作性建设,实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披露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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