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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日本建立法科大学院教育制度,目的是改革传统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弊端,为日本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人才。法科大学院注重法律实务教育,由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律家担任教学工作,毕业生获得法务博士学位,并可获得直接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近几年来,受司法考试合格率和就业率较低的影响,法科大学院的报考和录取人数不断下降,一些法科大学院停止招生。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大学自身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方法,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改革方案。从最近的改革措施来看,主要包括改革法科大学院体制、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建立就业支援组织、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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