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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网络导航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论述了数字图书馆网络导航服务即超链接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了网络导航服务与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最后指出了数字图书馆开展网络导航服务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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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建设中超链接技术的版权问题分析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因链接而引发的侵权问题已经出现,目前,世界各国都没有有关链接的版权规定,因此,对超链接引起的版权问题进行分析,无疑将对数字图书馆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介绍了超链接技术的原理,分析了正常连接、埋置链接、加框链接三种不同的链接类型;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四方面分析了链接侵权问题。最后从技术层面、法律层面以及行业层面提出了解决超链接技术侵犯版权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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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开始,中国出版业改革走上快车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除人民出版社一家保留原来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的体制外,其他所有出版社都将转型为经营型企业单位;200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宣布,授予山东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和“全国性连锁经营权许可”权利。这是中国首次同时授予民营企业这两项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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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借阅服务增长迅速,著作权法在规范著作权人、出版商、公共图书馆、读者因电子图书发行引发的利益冲突尚存不足,应在科学界定电子图书发行权基础上,构建合理利益协调机制,引导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借阅服务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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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技术在数字出版领域中的应用,对我国数字经济建设进程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我国著作权法律规范在数字网络空间中的适用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认可我国“NFT第一案”判决之标志性意义之余,其对于NFT数字藏品交易行为属性之认定仍有待商榷。基于对NFT数字藏品交易之行为模式及技术原理的考察,认为其突破了传统作品发行中有形载体要件的存在基础,实现了特定数字作品复制件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为数字网络空间下发行权的扩张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性土壤与合法性空间。基于此,未来司法裁判应当明确以发行权作为NFT数字藏品交易的规范路径,并认可发行权用尽规则在数字藏品后续流转中的适用,为未来数字藏品市场的健康运行与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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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铸造数字作品非同质权益凭证(NFT数字作品)进行出售侵犯著作权人何种专有权利,理论上存在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两种不同的观点。NFT数字作品的出售虽然更接近于发行行为,但以发行权控制存在“无作品载体”的法律障碍;以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虽然可以消除这个法律障碍,但是,一方面这个权利难以契合著作权人遭受的实际损害,也难以进一步控制非法铸造的NFT数字作品的转售行为;另一方面因为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难以适用,交易合同就可以任意阻碍合法铸造的NFT的转售和流通,这会带来更多的法律问题。将发行权的控制范围予以扩张解释后适用于NFT数字作品交易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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