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1):64-73
医疗知情同意权是患者自决的体现,也是对阻却医疗行为违法性和限制医方权力的工具。真正享有同意权的主体是患者本人。近亲属代为同意的理论基础宜类比监护制度。而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下可不经同意径自处理,是基于受害人推定同意。正确理解和认定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有利于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2.
病历档案既是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书面证明,又是人民法院确认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否被侵害的重要证据。现行医事法对患者知情同意权做出了明确规定,以病历档案为载体,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强化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发生。 相似文献
3.
在以死亡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中,为防止道德风险,法律赋予了被保险人行使同意的权利。然而,作为行为能力不完全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使同意权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论证,在实务中亦需要进一步完善。文章通过论述限制行为能力人行使同意权的法理根据以及现实尴尬,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采用先内部后外部的程序。首先,以通过内部股东是否购买,来推定其是否同意对外转让。其次,内部转让这一过程,相当于优先购买程序中的"合理期间",在这一期间内,内部股东应决定是否购买,即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若不行使,则视为放弃。这样,在外部转让时,内部股东也不能以优先购买权来对抗善意第三人。最后,对侵害优先购买权的救济,须分情况对待,对于善意第三人,其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内部股东可向转让股东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对于恶意的第三人,内部股东可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宣判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5.
事件回放
命危孕妇不听劝,医院强行剖宫救人。这一事件令病人签字权与医生处置权之争再度浮出水面。事情发生在2010年12月3号的早晨,广州一名29岁的孕妇临产时出现胎盘早剥。因危及母子生命,必须进行剖宫产手术。 相似文献
6.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4)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将首次作为民事权益的一种被纳入民事领域的最高立法保护。但学者们对于是否确立"个人信息权"仍有争议。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必要确立个人信息权并与隐私权相区分。我国还缺乏一般性规定;个人信息权的保护还处于消极保护权能,未谈及积极保护权能,信息利用必须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信息利用者在利用的过程中未涉合目的性原则;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与追责制度。 相似文献
7.
赖钟炜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31-33
基于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现状,剖析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认定标准,并对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承担范围作出说明和解释。 相似文献
8.
卢岳华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33(1):61-64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发布实施,给广大患赋予了法律层面上的“知情同意”权。这对于维护患合法权益,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生权力滥用,减少医疗纠纷,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在具体实施中,从生命伦理学角度对具有自主决定能力的人理应原则坚持,但对一些无自主决定能力的患,或心理极度脆弱乃至绝望的患,或不愿接受知情同意而又可能伤及他人、影响社会的群体,就需要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场合,运用不同方式,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加以灵活掌握和圆通运用,从而避免对患对他人对社会产生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72条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人合性,但接踵而来的问题式侵害这诸多权利的转让合同的效力和权利救济的问题,当我们更为深入的考察这一条款时,可以发现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逻辑意义会让我们产生诸多疑问. 相似文献
10.
程杰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6):115-119
医师说明义务和患者同意权是现代医患关系的核心内容。这一医患间的核心法则传入我国台湾地区后,通过理论学说的讨论,立法和司法裁判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台湾地区的医患关系已慢慢从传统的父权主义医疗向尊重患者自主决定权的医患沟通合作式医疗转变。这对于保护医患双方权益,缓和医患间紧张的关系,解决医患纠纷有着重要作用。大陆《侵权责任法》应从扩展细化医师说明的内容、修正判断患者同意能力的标准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