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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慧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2,17(4):13-14
中国古代君主从自我意识出发,自谓“予一人”,表明自己是唯一的、区别一切人的“孤家寡人”。统治为了巩固君权,实行独裁专制统治,通过神化独尊或强化君权,使君权与独尊互为前提和手段,使其居于“人上人”的独尊位置,把握至高无上的专制君权。 相似文献
2.
张强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4(2):98-102
:汉初政治是以神权塑造君权 ,君权与神权之关系的追究主要集中在天人学说方面。西汉前期 (汉武帝以前 )有影响的学说主要是黄老学说、阴阳五行学说、儒家学说 ,其三家学说各有特点 ,或相辅相成 ,或相反相成 ,其间的对立主要反映在对天人问题的理解方面 相似文献
3.
卫亚浩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6):140-142
"北宋乐议"活动最早出现于太祖建隆年间,终止于徽宗崇宁年间,几乎涵盖了北宋政权存在的整个历史."北宋乐议"直接导致了大晟乐的成功制作,进而也促成了大晟府的建立.大晟乐之所以制作成功并被定为"一代之乐",其原因可从三个层面来看.表面上看,大晟乐的成功是因为它完满地解决了长期以来乐议所关注的两大问题:一是运用了既可称为古制,又能令众人信服的制乐方法;二是制成了和谐的乐律制度.深一层看,则是宫廷权谋成功运用的结果.执掌朝政的权臣借重君权神圣的幌子,最终确立了大晟乐至尊地位.而在更深层次上,大晟乐的成功制作是与乐工们长期以来的音乐实践分不开的.北宋历朝乐工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有关音律方面的知识,这才是大晟乐得以制作成功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4.
李育民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2)
本文旨在探讨群体观念在近代的演变。文章认为,原始社会的“公天下”的群体观念,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出现了质的演变,产生了“家天下”的群体观念,并成了中国政治文化的主干。这一观念与西方最迟在古希腊时代就已产生的重视个体的政治文化迥然不同。进入近代后,尤其是从戊戌时期的思想家们开始,用西方的自然权利学说对“家天下”的群体观念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算。这一清算虽然未能建立起个人主义观念体系,但却使传统的群体观念发生变化,代之而起的是一种以“民权”为中心的群体观念,即强调整体的“民权”。这与以君权为中心的群体观念有着质的区别,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相似文献
5.
董仲舒对于灾异的解释,有变即有常。所谓"常",也就是一种儒家的理想和信念。有了这种理想和信念,就能对于不完美的现实世界提出批评和指责。董仲舒则从公羊学中继承了褒贬之法。通过董仲舒的各种言论和行为的研究,可以看出在汉代,儒生操持了批评;论断现世世界的权力,而儒家的经典成为评断事物是非长短的依据。儒家为汉室的政治提供了合法性,可是也相对地把知识分子提升到与政权抗衡的地位。由此以后,汉代的知识分子脱离了役属的成分,建立了对政权进行褒贬和评判的信念和自觉。 相似文献
6.
唐代是谏诤制度最为成熟的时期,一方面体现为,在历史时代的背景下以及统治者个人因素的作用下,谏诤制度逐渐趋于制度化;另一方面体现为,唐代的谏诤制度在总体沿袭前朝的基础上进行机构设置上的革新,并表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相似文献
7.
“引经决狱“又称“春秋决狱”,西汉武帝时期,为了适应政治统治的需要,汉武帝在政治法律领域开展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化运动。为了使儒家的指导思想与法家化的法律之间实现统一,董仲舒开创了春秋决狱,即以《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的精神来定罪量刑,把儒家经义应用于法律的实践之中。春秋决狱在断狱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不成熟的断狱方式所带来的危害。
由于社会制度和历史背景的原因,我国古代的春秋决狱原则没有随着整个世界法律的进步而发展,仅仅调整了个案的衡平。而对比西方,英国的衡平法却在不断的发展进步,成为了成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用一个词回答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价值取向这个问题,就是家族本位。在家族本位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统治者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制度,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试图维系家族内部的安定,从而达到由家族组成的整个社会的秩序的稳定,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保护皇权的存续,以及封建社会上层贵族的利益。本文从此角度上,论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科举制度的观念直接扎根于儒家关于“贤能治国”的理想诉求之中,体现了自然经济状态下的一种政治选择。其目标则是在选拔“贤能”的过程中,贯彻君权主导下的“机会均等”原则,以此将一切能够有效影响社会的政治力量纳入到专制君主的控制之中。这既满足了专制君权无限扩张的需要,同时也成为官僚和士绅两大集团分享社会资源的重要途径。因此君主、官僚、士绅为划定各自的利益界限共同推动了科举制度的生成和演化。 相似文献
10.
宋德华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1)
本文认为康有为早在首次上书清帝之前,就已形成君权变法思想,此后一直坚信其为中国变法最理想的方式,从未改变这一基本立场。君权变法模式中君权与变法不是等量齐观的关系,大量史实表明,君权只是前提或手段,变法才是根本目的。君权变法与兴民权之间里存在很大矛盾,但没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