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3篇
  免费   0篇
教育   15篇
科学研究   1篇
综合类   1篇
文化理论   3篇
信息传播   3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2篇
  2010年   3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7篇
  2007年   1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新颁布的律师法有关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条款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所冲突,而这也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需要积极改变自己的办案方式方法,才能够应对新律师法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3.
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称新《律师法》,是一部与时俱进的法律。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新《律师法》的施行具有高度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相似文献   
4.
修订后的我国律师法,为进一步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责,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司法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管理体制,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了保障。本文通过律师法修改前后律师管理的不同,结合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律师管理体制来探讨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未来走向,并对其如何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的新闻官司不断,在众多的新闻官司中,作为被告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也有少数是作家,业余作者)屡屡败诉,这一严峻的现实,将新闻媒介和新闻工作者推向了十分尴尬,被动而又无奈的境地,鉴于此,先是徐寿松先生提出了建立新闻仲裁制度的构想(见《新闻记者》2000年第6期),继而是曹瑞林先生提出了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建议(见《新闻记者》2000年第9期),这些建设性的意见,表明了他们对新闻侵权和新闻官司的密切关注,将调解民事和产事急端的仲裁制度引入新闻纠纷领域,能否遏止住新闻官司的不断增加,尚难预料,也不属于笔者此文探讨的范围,笔者认为,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太现实。  相似文献   
6.
记协内部设立律师事务所不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条件。新闻侵权律师事务不是一门独立的法律服务业务。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未必会有充足的案源。所以在记协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是不切实际的。  相似文献   
7.
李伟作 《科教文汇》2008,(29):212-212
律师职业性质是对律师职业的本质认识,对律师正确认识自己的职业责任,赢得社会的客观,正确评价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律师法》的颁布及修改对律师的职业性质作出了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定位,新《律师法》的修改突出了律师职业特点和价值取向,这对于律师业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的执业权利作出了新的规定,这为律师依法独立执业提供了基本保障。但由于我国立法的缺陷和传统观念、司法体制的限制,导致律师执业活动中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并未得到真正扭转。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策略。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律师制度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律师制度是特定的历史条件的产物,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样,律师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也有其必然性。  相似文献   
10.
律师法的实施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产生了较大影响。鉴于新律师法与刑诉法相关条文的冲突,文章阐述了在职务侦查过程中应对修改后律师法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