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李硕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2):83-86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不仅适用于不动产,而且适用于动产,并无需任何公示方式,如交付、占有、登记等。造成实践中,出租人往往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事后倒签租赁合同,损害善意买受人的利益,特别是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权难以保全,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提高交易效率。因此借鉴国外规定,结合我国实践,对我国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条件进行限制,缩小其适用标的物的范围,引进公示公信规则,实现承租人和出租人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田文辉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1):30-31
租赁权物权效力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对承租人作为“经济弱者”的保护初衷的基础上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是求得妥当制度安排的有效保障。我国《合同法》第229条有关此一制度的立法尚存诸多缺陷,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尤其是现行的农地承包经营制度逐渐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迫切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针对农地使用制度的完善,经济学家提出了农地租赁制度的改革方案。本文在分析农地使用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法律角度和对农地租赁制进行探讨,并提出在我国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引入农地租赁权的概念,以期对我国农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黄军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1):57-59
优先权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对人权的保护和对弱势群体利益的维护,也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和实现实质正义的需要。优先购买权是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权利,是优先权制度的内容。本文拟对优先权和优先购买权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理清相关理论,以求正确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租赁权物权化”的学说数百年来一直备受民法学者的青睐,很少有人对其表示怀疑,随着“所有权利用中心论”的发展,该学说逐渐暴露出其理论上的局限性,为纠正“租赁权物权化”学说的本质错误,本文从该学说的缺陷入手。针对性地提出了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并且阐释了租赁权的性质,从而将租赁权还原为物权。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的客体仅限于土地,而同为不动产的房屋却被排斥于用益物权体系之外,更不用说动产.其实,租赁权与用益物权都是使用他人之物,本质上没有区别,传统理论把租赁权归入债权之内的观点不能合理解释许多问题.通过对租赁权性质的重新考察可知,租赁权在性质上是用益物权而非传统理论上的债权.把租赁权引入用益物权体系中,可以重构我国现有的用益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7.
近代以降学界热衷于对不动产租赁权性质的揭示,而无从宏观的角度对租赁法律关系进行整体把握。然则成立不动产租赁权这一隐喻深值推敲,所谓"租赁权"并不能完全涵摄租赁法律关系的全部权利内容。置于物权与债权区分立场,不动产租赁法律关系应为二元性架构,此二者相互以不同变动模式各自成立,根本无法归纳出同质的租赁权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8.
9.
张慧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2(4):26-27
物之利用“二元体系”包括用益物权和债权利用权。传统理论素来将租赁权定性为债权利用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学界关于租赁权的性质突破了债权的框架.租赁权物权化的声音日趋高涨,本文认为租赁权的性质就是一种物权化的债权,并对完善租赁权体系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0.
叶青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69-73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常要对土地他项权利的价格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在估价实践中,有时需要直接对他项权利估价,有时则需要考虑他项权利的存在而对土地使用权估价进行修正。本分析、探讨了土地租赁权评估的技术思想和估价方法,并结合实例加说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