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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焜豫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24(4):151-154
口供是证据之王,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造成极大危害.零口供现象的出现是刑事司法文明进步的表现,标志着中国刑事侦查模式在基层部门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同时也预示着不久的将来,我国法律将要确立沉默权制度.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人的权利也将随着制度的进步而得到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王匀高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5(2):74-80
沉默权制度有默示沉默权制度和明示沉默权制度之分,其适用阶段也各有不同。本文认为,中国不宜实行明示沉默权制度,因为其既未体现真正的平等和公平,又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也无法根除刑讯逼供这一司法顽症。中国现行法律既存的有关法律条文基本符合默示沉默权制度的构成要件,但还存在缺陷。为此,要确立自白任意性规则;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实施直接言词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律师辩护制度。确保默示沉默权制度的落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工作主题,创建让世人耳目一新的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应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任汝平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5,26(2):26-28
在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侵害“人权”的行为较为普遍,主要原因在于在刑事诉讼领域,无论在理论方面、立法方面还是司法实践方面,都离“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相去甚远。现行《刑诉法》第12条存在明显缺陷。立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是我国在刑诉中保障人权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张红卫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1,(4):26-28
无罪推定原则是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并受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健全法治社会的重要手段。由于各种历史政治因素,无罪推定原则尚未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得到真正确立。无罪推定等先进的刑事法律思想,是1996年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进来的,并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有罪推定"的历史得以结束。但与国外相比,沉默权的规定还没有引进,还不是标准的无罪推定原则。本文拟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历史渊源及其基本内涵,以及该项原则在我国的体现、不足与完善等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5.
周湖勇 《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0(3):71-74
沉默权的中国化是一个把根源于西方文化传统的法律制度“移植”到中国并和中国的现实相结合且良性运行的过程。因此,沉默权的实行一定要和中国现实“对接”,否则盲目引进就会“水土不服”,甚至“南橘北枳”。沉默权的中国化会在立法、司法及其人们观念方面产生问题,并且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旨在保障人权、防止刑讯逼供的沉默权制度在当代严峻的犯罪形势下已受到了愈来愈多的质疑。在西方况且如此,若移植到我国则更不适宜,相反却可能南橘北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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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沉默权源自英国,已在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承认,主要分为明示的沉默权和默示的沉默权,沉默权制度有利有弊,但总体而言,利大于弊,这也是现今世界诸多国家认可沉默权的缘由所在。沉默权在新刑诉法中的确立是保障人权、尊重人格尊严、贯彻无罪推定原则、限制甚或消除“刑讯逼供”、顺应国际潮流的必然选择。若要使这项权利从纸面规定变为现实。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9.
董学飞 《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2004,22(1):13-14
反对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确立沉默权原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刑讯逼供现象,另一方面也突现了司法理论与实践中人的尊严和价值。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