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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具体方式
引用本文:贾振宇.数据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具体方式[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4(1):115-119.
作者姓名:贾振宇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目前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围绕数据开展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要素是否具有可垄断性的命题仍有争议,但不少企业在数据服务中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是规制市场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条件。为了推动数据反垄断工作的开展,克服数据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害,应当完善认定数据市场支配地位的方式,坚持市场份额结构主义的适用立场,明确界定相关数据市场以及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考量因素,从而维护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关 键 词:数据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  数据反垄断  具体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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