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导游服务的职业法律规范--论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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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成,王占龙,王金茹,赵国华.旅游法:导游服务的职业法律规范--论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J].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16(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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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成 王占龙 王金茹 赵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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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河北 承德,067000;2. 隆化县林业管理局,河北 隆化,06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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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一部里程碑式法律,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旅游业发展步入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旅游法》明确规定了导游人员的职业准入、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职责,对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导游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明确导游人员权利义务奠定了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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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法 导游人员 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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