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晚清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以《申报》关于“杨乃武案”的报道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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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勇军.试论晚清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以《申报》关于“杨乃武案”的报道为例[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1):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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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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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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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该案情节跌宕、线索复杂,案件审理层层升级,直至惊动了晚清最高当权者慈禧太后。作为中国较早具有近代新闻媒体特征的《申报》一直对该案给予高度关注,作了长达三年的追踪报道。《申报》在报道该案的过程中,不断揭出案情的可疑之处,并抨击传统司法审理制度的弊端和官吏的昏聩无能,发挥了很好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杨乃武案”的最终平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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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晚清 新闻媒体 社会舆论 “杨乃武案” |
文章编号: | 1000-579(2008)01-0057-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10月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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