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普法宗旨的法理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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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平.对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普法宗旨的法理学思考[J].今传媒,2014(5):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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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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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 传媒与影视学院,江苏 徐州2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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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体法制传播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12BXW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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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共举"时期。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宗旨也应与时俱进,在加强法治普遍原则和培育公民现代法律精神的同时,还应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权益的维护,注意批判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确立"普治共举"意识,加强对法治实践的舆论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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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法制节目 普法 法治 法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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