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重教的根本保证—— 写在《广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施行之际 |
| |
引用本文: | 朱源星.尊师重教的根本保证—— 写在《广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施行之际[J].师道,2000(1):7-8. |
| |
作者姓名: | 朱源星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
| |
摘 要: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1月27曰通过,自2000年2月1曰起施行。它的颁布和施行,对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维护教9币的合法权益,鼓励教9币热爱教育事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
关 键 词: | 高教 尊师重教 教育优先发展 教师队伍 鼓励 办法 教育事业 教师法 根本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