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被确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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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明.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被确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J].黑龙江档案,20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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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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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经过省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5年12月30日,以省政府第7号令的形式公布。《规定》确认了“政府在档案馆设立的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定场所,以地方性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各级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的职能,标志着已公开现行文件工作真正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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