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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政府职责 构筑民办高教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空间
引用本文:崔运武.履行政府职责 构筑民办高教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空间[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0,1(1):57-61.
作者姓名:崔运武
摘    要:履行政府职责,调整和充实有关民办高教外部环境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构筑民办高教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空间,这是当前发展民办高教的当务之急。这一调整和充实主要是:第一,从民办高教是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出发,正确认识和界定民办高校的营利,并将民办高校规范为营利和非营利两类,进行相应管理,同时,还必须对民办高校予以一定的资助。第二,必须明确界定并规定民办高校可以以何种模式办学,现阶段尤其必须对国有民办模式和附属运行模式予以关注,特别是要大力支持附属运行模式发展。第三,必须从外部创造条件支持民办高校进行师资队伍建设,还必须科学地制定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和标准,引导民办高校从根本上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高校发展。

关 键 词:政府  中国  民办高等教育  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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