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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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旻.论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为中心[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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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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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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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国际私法法规,它广泛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先进理论,成功借鉴了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并充分总结了我国三十年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本文结合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调研,对以一般涉外合同和一般侵权为代表的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分别进行了理论的阐述和实践的总结,并就后续的法律修正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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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适用 涉外债权 涉外合同 涉外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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