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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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丽梅.浅议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均衡[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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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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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 甘肃酒泉7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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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底,吸收了控辩均衡理念的《新律师法》修订完成,于2008年6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的修订体现了我国司法改革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成效,保障了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控辩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地位愈加趋于平等。笔者认为此举使得司法独立这一概念更加深入人心,也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了公民在适用法律时人人平等的刑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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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控方 诉方 控辩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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