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在语言中的应用——评维特根斯坦的“可说”与“不可说”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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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怀亮,郭春丽.论逻辑在语言中的应用——评维特根斯坦的“可说”与“不可说”思想[J].唐山学院学报,2007,20(1):11-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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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怀亮 郭春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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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2.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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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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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那就是“界限”论,即什么可说、什么不可说,这也是维特根斯坦其它各种论题的基础。“可说”与“不可说”不仅是维特根斯坦阐述其哲学的主题,而且是维特根斯坦进行哲学思考的范式与界限。因此,理解维特根斯坦的“界限”论对于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整个《逻辑哲学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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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特根斯坦 界限 可说 不可说 |
文章编号: | 1672-349X(2007)01-0011-02 |
收稿时间: | 2006-09-10 |
修稿时间: | 200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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