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受到美的熏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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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丽平.让孩子受到美的熏陶[J].吉林教育,20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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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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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安县丹凤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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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实际、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必须重视美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使学生在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方面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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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文课程标准》 孩子 审美体验 语文教学 审美素养 道德情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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