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别居制度比较——兼谈我国应设立别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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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德花.国外别居制度比较——兼谈我国应设立别居制度[J].滨州教育学院学报,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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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德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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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三系!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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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别居又称分居 ,是一种不同于夫妻因偶尔不和而暂时分居的法律行为。它产生于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 ,至今仍存在。国外各主要国家都规定了别居制度 ,并对缓和夫妻矛盾 ,降低离婚率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建国以来的 1950年和 1980年两部婚姻法均未规定别居制度 ,但现实社会中别居现象大量存在。为了更好地规范别居这一法律行为 ,借鉴国外各主要国家别居制度 ,我国法律中应明确规定别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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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居 同居权 别居 别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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