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研究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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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姝,张翠文.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研究与完善[J].时代教育,2006(12):48-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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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姝 张翠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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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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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是民事诉讼的脊梁,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关于举证责任制度的规定较为简单,权威部门的司法解释也存在局限性,因此,我国迫切需要构建完备的证明责任制度,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本文阐述了现代证明责任概念的本质,区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在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缺憾的基础上,论证了重构证明责任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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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证责任 证明责任 主观证明责任 客观证明责任 |
文章编号: | 1672-8181(2006)12-00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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