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引用本文:马恩斯.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17):1-4.
作者姓名:马恩斯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广东广州 510275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了法律行为无效制度.对该条款所规定之法律行为无效制度进行商法思考,发现其主要是针对传统民事行为进行规范,未能从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创新性商行为的法律判断原则. 笔者对该条款提出补充建议并加以阐述,以期实现商行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关 键 词:法律行为无效制度  民法典编纂  新型商行为  法经济学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