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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引用本文:周标龙.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J].教育探索,2008(5):38-39.
作者姓名:周标龙
作者单位: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8
摘    要:我国大学法学教学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而加强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应具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为此,法学教师应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同时,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这就要求高校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法律实践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关 键 词:法学教学  司法实践  互动
文章编号:1002-0845(2008)05-0038-02
修稿时间:2008年2月22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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