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应具有的职业伦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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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燕.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应具有的职业伦理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08(2):7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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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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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医学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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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教师的涵义及其特殊性教师是人类最古老、最崇高、最神圣的职业之一,我国历来有尊师重道的传统,《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把自己的教育对象——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品德,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合格公民,使他们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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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课程背景 教师法 职业 专业人员 教育教学 人类 涵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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