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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期中央集权与赋役制度演变之关系
引用本文:邹志峰.中古时期中央集权与赋役制度演变之关系[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1998,19(5):23-26.
作者姓名:邹志峰
作者单位:四川联合大学历史系 博士研究生
摘    要:由于秦汉建立了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中央政府制定的赋税制度针对的是并不掌握权力的一方,晋初门阀士族形成后,经过南北朝、隋朝至唐中叶、赋役制度都是针对士家大族制定的,是中央政府与豪族夺劳力和土地的政策。中南后,赋役制度由重税人税户转变为重税产税地,由针对世家大族转变为针对并不掌握独立权力的富民,明清两代,中央集权高度集中,人口流动加速,明推行一条鞭法,清摊丁入亩,丁税最终被废除。

关 键 词:中古时期  中央集权制度  赋役制度  士族  占田课田制  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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