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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取向之维度
引用本文:姜帆.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取向之维度[J].林区教学,2008(11):38-39.
作者姓名:姜帆
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08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的成果论文之一(XGGH08029)
摘    要:作为法学教育体系中间层次的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指向是"培养法学人才",但是"培养何种法学人才"一直是法学教育界的热门探讨话题。根据对"法学本科教育培养具备法学知识的通识式社会管理人才与法律实践人才"的社会功能的分析,对社会大众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合理预期即培养能够满足大众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解决的需要的审视,结合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即法学本科教育必须从重理论转向重实践的认同,应用型人才(精通法律的管理人才和法律实践人才)是法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取向之维度。

关 键 词:法学本科教育  人才培养取向  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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