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关于运河水源管理的立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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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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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清时期,为了使运河有足够的水量,充分发挥运河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作用,先后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水源补给的法令。这些法令主要是:严禁盗掘有关补给运河水源的湖泊堤防;对灌溉和济运用水实行严格的分水制度;严禁垦种湖滩淤地;根据运河水位确定调水时机,并严格执行,形成制度等。这些法令的实施,对确保运河水源补给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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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清 运河 水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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