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艺术形象概念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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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福才,婉明.谈艺术形象概念的层次[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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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福才 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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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家知道,艺术形象是创作主体——艺术家用来再现生活和表达情感的载体。它凝聚着艺术家对生活的感知、体验、理解、想象、情感,是主体认识功能与心理功能的有机统一体。艺术家是靠艺术形象和欣赏者“交谈”的。人们欣赏艺术,是从形象入手,和形象交流思想和感情的。然而,我们的文艺理论给艺术形象所下的定义却是“根据生活各种现象加以概括创造出来的具体生动的图画。” (《艺术概论》第27页,高等艺术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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