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报道者的"回应权"
——兼对我国《民法典》第1028条规定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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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静.论被报道者的"回应权"
——兼对我国《民法典》第1028条规定之解读[J].传媒,2021(20):9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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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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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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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世界已有不少国家在其新闻相关法律或者司法判例中确认了被报道者的回应权.相比传统侵权法对被报道者受侵害的救济,回应权制度有其独特功能,对于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平衡保护和冲突缓解颇有助益.结合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第1028条规定,对"准回应权"进行分析解读,并强调在司法实践中需注意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事实报道和意见评论、行使期间和行使方式、举证责任和法律效力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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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应权 被报道者 新闻自由 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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