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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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宾长初.关于“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法律思考[J].中国出版,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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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宾长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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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在几家全国著名的出版类期刊上读到了一篇作者相同、标题稍异、内容大同小异的文章,引起了笔者对“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法律问题的思考。能不能“一稿多投”?对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体而言,“一稿多投”有两种:一是同时“一稿多投”,即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同时将同一作品投到几个刊物上;二是按《著作权法》规定,在超过一定的期限先后将同一作品投到不同的刊物。前者是《著作权法》不允许的,后者则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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