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教学应体现“四个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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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政.习作教学应体现“四个统一”[J].辽宁教育,2003(3):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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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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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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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文是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作文教学在日常教学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新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在小学阶段的表达中却通篇避开了“作文”这两个字,在第一学段中称之为“写话”,在第二、三学段中称之为“习作”。这不仅仅是文字上的变更,而是更深层次地体现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它要求教师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那么,在习作教学中如何把这一鲜活的理念应用到实践中呢?我想,应以“新课标”为依托,“新教材”为载体,从兴趣出发,努力体现“四个统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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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学 习作教学 课程标准 思维训练 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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