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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教学的基本特征及其实践诉求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博士研究生,兰州730070,教师,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杭州310036
摘    要:和谐教学是课程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所倡导的理念之一,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和谐发展为依归的教学,具有人本性与主体性、全面性与整体性、差异性与独特性、协调性与动态性等特征。在实践层面上,和谐教学以人的整体、全面、和谐发展为最高价值和终极关怀;遵循学生的年龄和身心发展顺序,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启发诱导、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营造安全自由的和谐课堂和充满活力的"生命课堂"。

关 键 词:和谐  和谐教学  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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