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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纱当钱 借据为证
引用本文:师文涛.棉纱当钱 借据为证[J].云南档案,2006(4):13-13.
作者姓名:师文涛
作者单位:陆良县文化小学
摘    要:去年9月,我淘到一些民国时期的契约,其中有一张民国37年(1948年)的借据,这张借据的不平常之处,就在于上面借的不是钱,而是棉纱。1948年8月9日,国民党政府开始发行金元券,规定每元金元券的含金量为0.22217克,但不能兑现,以金元券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率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并强制收兑民间的金银外币。金元券并无现金准备,发行又无限制,结果使币值猛跌,物价暴涨,金元券以比法币更快的速度膨胀不到10个月,发行额就增加65万倍,物价上涨超过120万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以保值的棉纱取代金元券,成为流通货币。

关 键 词:棉纱  借据  民国时期  物价上涨  金元券  国民党政府  发行额  流通货币  含金量  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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