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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校长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
引用本文:吴永亮,方明.试论校长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J].宁夏教育,2005(3):29-30.
作者姓名:吴永亮  方明
摘    要:职业道德,指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体现着特定社会价值取向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与一般社会道德一样,社会职业道德包含着双重内涵。—种是“不应该……”,即为最低限度地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道德禁制;一种是“应该……”即在高层次上使人们之间的关系这到和谐一致,使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高度统一,使个人理想抱负、精神品格、价值追求趋于完美的首先理想。由此便形成了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

关 键 词:校长  职业道德  个人理想  社会价值取向  价值追求  境界  完美  应该  高度统一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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