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校长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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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永亮,方明.试论校长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J].宁夏教育,2005(3):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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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永亮 方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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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道德,指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体现着特定社会价值取向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与一般社会道德一样,社会职业道德包含着双重内涵。—种是“不应该……”,即为最低限度地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设置的道德禁制;一种是“应该……”即在高层次上使人们之间的关系这到和谐一致,使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高度统一,使个人理想抱负、精神品格、价值追求趋于完美的首先理想。由此便形成了职业道德的两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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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长 职业道德 个人理想 社会价值取向 价值追求 境界 完美 应该 高度统一 首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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