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原则上不宜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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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力丹,程晨.记者暗访原则上不宜采用[J].传媒,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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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力丹 程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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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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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3月5日,各报均报道了广州地质调查院工作人员罗锦华卖假报告牟利一案开庭审理的消息.这个消息涉及记者的行为是否合法,甚至因此牵扯到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否算犯罪的问题.
去年7月10日,两名广东电视台记者根据群众举报.对广州市地质调查院预警室主任刘永全出售虚假"广州市地质灾害应急点调查报告单"的事进行调查.不巧没找到刘永全,经人介绍,找到了"能办此事"的该院质量审核部副部长罗锦华.记者自称是某公司工作人员,罗接受了记者给的2.5万元,交给记者一份编造的灾情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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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假报告 地质调查 犯罪 受贿罪 工作人员 记者 开庭审理 公共利益 行为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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