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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文教学动和静的和谐共生
引用本文:厉晓红.论语文教学动和静的和谐共生[J].现代语文,2013(6):123-124.
作者姓名:厉晓红
作者单位:安徽省天长市职教中心
摘    要:语文是一门关乎智慧与美的学科。《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试验)》中有明确的要求:"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智慧多于碰撞中产生,美多于静默中领受。基于此,语文教学就必须格外注意动静结合。"动"和"静"首先体现在诵读。诵读可以声震屋瓦,铁绰板铜琵琶,大江东去,那是豪迈,是荡气回肠;

关 键 词:语文教学  语文教师  学生情感  语文课程标准  审美教育功能  审美意识  智慧  审美创造  审美情趣  审美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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