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中关于语文教学评价的内容指出:"语文教学的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重视学生学习语文的过程;既要重视显性目标的评价,也要重视隐性目标的评价."新课标还强调通过学生的体验与探究,培养其创新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文考评能否适应新课标的要求,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的发展,是否关注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和他们在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的情感与态度,是否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确定中小学语文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展示学生的个性特长,鼓励发现、探究和质疑,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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