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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引用本文:徐秋平.论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5):37+69-37,69.
作者姓名:徐秋平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贵州贵阳,550003
摘    要: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提高,再婚家庭的逐渐增多,有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争议也越来越多。如何保护继父母、继子女的合法权益,调整双方关系,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如何贯彻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养老育幼的原则和减轻社会负担等方面显得非常重要。

关 键 词:继父母  继子女  不完全收养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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