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北洋军阀政府的垦殖政策——以民国三年颁布的《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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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丹.试论北洋军阀政府的垦殖政策——以民国三年颁布的《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为例[J].兰台世界,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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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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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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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洋政府时期,旧中国依然处在频繁的战争之中,大量的田地被破坏,导致出现了大量的荒地。基于这样的原因,北洋军阀政府开始酝酿将大量荒芜的土地开垦成良田,而《国有荒地承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是北洋军阀政府颁布的政策之一。1913年12月,张謇出任中华民国农商总长,他于1914年3月开始拟订《条例》,并随之颁布实行,该条例共29条,该条例对承垦人和承垦权以及垦殖等问题分别做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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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洋军阀政府 垦殖政策 中华民国 荒地 国有 北洋政府时期 《条例》 土地开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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