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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法教学实施意见(试用)
引用本文:王汉长,包幼琴,庄文中,李裕德,李秀荣,李玉臻,李增孝,李锦文,苏虹光,郭德宏,高石曾,奚博先,陶伯英.中学语法教学实施意见(试用)[J].教育科学研究,1995(1).
作者姓名:王汉长  包幼琴  庄文中  李裕德  李秀荣  李玉臻  李增孝  李锦文  苏虹光  郭德宏  高石曾  奚博先  陶伯英
作者单位: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课题组,北京市“中学语法教学研究
摘    要:这项研究是北京市“八五”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阶段成果。中学语法教学是中学语文教学的组成部分,服务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教学语法,使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语言规律和语法规则,对理解和运用语言有重要作用。语法教学,要密切联系读、写、听、说实际,学用结合;要注意教法,以求实效。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中学语法教学目的是,指导学生学习基本的语法知识,培养理解、运用语言的能力和思维能力,提高语言的理解和表达水平。初中语法教学,要求学生掌握词类、短语、句子、句与句之间关系的基本知识,理解语句在语境中的含义,培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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