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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广播电视体制探究
引用本文:魏佳.德国广播电视体制探究[J].新闻爱好者,2008(7):83-84.
作者姓名:魏佳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
摘    要:德国的广播电视事业与中国不一样,它不完全由国家掌握,虽然联邦政府拥有邮政和电信事业的立法权,但建立广播电视台的立法权则由各州掌握。德国宪法规定,广播电视是各州自己的事业,由各州自己管理。各州之间和全国性的有关广播电视的事务,由有关各州签订协议加以规定。各州均设有媒体管理局,州媒体管理局不参与节目制作与播出的具体工作,其主要业务是处理商业广播电视的经营许可,

关 键 词:广播电视体制  德国  广播电视事业  广播电视台  管理局  电信事业  联邦政府  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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