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诉讼艰难 依据档案收回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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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焕君,邹勇.经济纠纷诉讼艰难 依据档案收回百万[J].档案,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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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焕君 邹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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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5月12日,经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场历经三载的经济纠纷诉讼案,终于依据档案胜诉。被告王某于1989年5月筹建了白银黄河纯碱厂(私营企业),由于无力经营,便多次与白银区车路沟园艺场联系,经白银区四龙乡党委、乡政府批准,于1990年1月20日被车路沟园艺场接收为下属企业,同年6月7日经白银区乡镇局批准为乡办集体企业。9月16日,四龙乡政府任命王某为黄河纯碱厂厂长,经白银区工商分局核准注册,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1995年3月27日,白银区人民政府聘任王为四路沟园艺场副杨厂。在经济效益逐年增长的同时,四路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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