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可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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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晓霞.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可看性[J].新闻记者,2005(10):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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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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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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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视法制节目生逢其时,遍地开花,几乎全国各省市台都有各种类型的法制节目。以上海为例,上海电视台和东方电视台两个频道几乎天天有不同栏目的法制节目。中央电视台在去年年末还专门开出社会与法频道(即12频道)。法制节目的兴旺,一方面是顺应了中国“以法治国”的指导方针,另一方面也因为观众有迫切需要从法制案件中获取法律知识的强烈愿望。因此,法制节目近年来日益成为荧屏上新的收视热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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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法制节目 20世纪90年代以来 可看性 上海电视台 东方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 指导方针 以法治国 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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