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育平等权是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知识型社会生存权的基本保障。文章以现实社会生活中学校盲目追求升学率和划分等级制度为切入点,以义务教育存在的隐性违法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原则,对公民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中隐藏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平等的享有教育资源是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个问题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及对社会稳定的意义,最后提出了对其进行改进完善的解决之道——教育评价体系的重新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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