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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立法法的问题及品性
引用本文:郭冬梅.浅论立法法的问题及品性[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1).
作者姓名:郭冬梅
作者单位:牡丹江市国大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
摘    要:立法实践证明,立法的产生有赖于民主的立法程序。从这个意义上讲,具有民主性和公开性的立法程序堪称孕育良法之母。所谓立法程序是指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当过程,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利益冲突、规制社会秩序及配置社会资源的合法路径和正当法律程序。由于主、客观等诸方面因素的影响,立法体制、程序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检视,多方面的研究结果引出一个共同的期待:尽快制定立法法。立法法的制定,成为理顺立法体制、避免立法无序的主要措施。因此,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立法法列入立法规划时,有的学者禁不住欢呼这是“中国立法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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