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语言选词明义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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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邦岳.立法语言选词明义的方法[J].华章,2007(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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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邦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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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中文系,湖北,黄石,43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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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语言是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其明确语义的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从用词方面探讨立法语言表义的明确性.采用专门的术语、模糊词语与确切词语恰当配合可以使法律规范的词语语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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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语言 术语 变异性 |
文章编号: | 1009-5489(2007)06-0138-01 |
修稿时间: | 2007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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