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奇百怪的邮政附加费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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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栾桂馨.千奇百怪的邮政附加费标识[J].上海集邮,2008(7):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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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栾桂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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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邮政总局规定:1993年10月1日后,邮件封面上不准粘贴或加盖附加费标志。少数市、县邮政部门“别出心裁”,使用了各种奇特的附加费标识,这些标识极具隐蔽性。1、鸿雁传书图标签四川省盐亭县于1992年11月1日收取县内邮电建设附加费,与省邮政建设附加费合并征收。同年12月21日至1993年2月3日,先后使用印有“鸿雁传书”图的“邮电建设附加费”凭证,全套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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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邮政附加费 标识 邮电建设 邮政总局 邮政部门 邮政建设 隐蔽性 盐亭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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